农村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

农村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

所属分类:生活污水

农村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

农村及乡镇居民区的生活污水具有排放间歇、分散、波动较大的特点。经人工湿地系统处理后的污水可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:COD≤50mg/L,BOD≤10mg/L,SS≤10mg/L,总氮≤15mg/L,总磷≤0.5mg/L。

工艺流程图


工艺说明

废水经格栅和调节池预处理后,进入水解酸化池,污水中有机物通过附着在池内填料中微生物膜的分解得到初步降解,固体悬浮物被沉降去除,有机物由大分子被分解成小分子而提高其可生化性。出水通过配水管网进入垂直/水平流人工湿地系统的各个单元,利用土壤、人工介质、植物、微生物的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三重协同作用,其机理包括吸附、滞留、过滤、氧化还原、沉淀、微生物分解、转化、各类植物对污水中营养源的吸收等,以实现去除污水中COD、BOD、氮磷等各种污染物的目标,人工湿地系统出水由过渡池外排或消毒后用于景观浇洒、冲洗道路、灌溉农田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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